7x24小时电话:136-6198-2247

上海房产专业律师网,方燕律师房产专业团队,18年房产律师经验_13661982247

上海房产专业律师网 > 房屋拆迁 > 征收利益确权分割案件中诉讼保全的重要性

征收利益确权分割案件中诉讼保全的重要性

作者:资深房产律师方燕
来源:上海动迁律师
日期:
阅读:

征收利益确权分割案件中诉讼保全的重要性

     上海动迁律师方燕根据多年来的动迁成功案例精心撰写了原创文章《征收利益确权分割案件中诉讼保全的重要性》,如果您有动迁相关的问题要咨询,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。

征收利益确权分割案件中诉讼保全的重要性

     从去年开始,上海市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,动迁基地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大幅提高,有的基地甚至超过了80%。所谓货币化安置,是指征收方不再提供安置房,由被征收户自行购房解决安置问题。由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户可获得数额客观的奖励,且基地的安置房源大部分都要3-4年后交付,故越来越多的被征收户选择了货币化安置。

      按照动迁基地一般的操作流程,被征收户签署补偿协议、腾退房屋后,30日内补偿款就可以发放了。根据规定,补偿款是做到承租人(公房)或产权人(私房)名下的,其他人员无权领取补偿款。而在征收利益分割纠纷中,往往利益受到损害、提起诉讼的都是其他人员(例如:公房的同住人、私房的实际使用人)。诉讼周期一般在3-6个月(一审阶段)。等诉讼结束,补偿款可能已经被领款人转移、处分了。

      那么,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领款人转移、隐匿、处分征收补偿款呢?有,可以通过诉讼保全冻结征收补偿款。诉讼保全,就是法院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被告转移、隐匿、变卖财产,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,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。征收利益分割纠纷案件中,若原告在补偿款发放前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,法院会通知征收实施单位停止发放保全金额内的补偿款。这样,就可以避免被告在领款后转移、隐匿、擅自处分补偿款。因此,在此案件中,诉讼保全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,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
      本文摘要:诉讼保全,动迁利益,财产保全,货币安置, 上海拆迁新政,全货币,产权人,同住人,承租人,冻结动迁款,上海动迁律师,上海拆迁律师,方燕律师

      《征收利益确权分割案件中诉讼保全的重要性》系上海动迁律师方燕的原创文章,谢绝转载,上海动迁律师方燕感谢您的配合!如果您有动迁相关的问题要咨询,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。

相关阅读

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

方燕 副主任、合伙人律师

咨询热线:
13661982247

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合伙人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,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,联合时报专栏特邀撰稿律师,上海司法援助志愿团成员,上海法治天地频道《法宝365》特邀嘉宾主持。 方燕律师,17年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,擅长房屋买卖、房屋动拆迁、宅基地动迁、公房动迁、私房动迁、分家析产、离婚房产分割等专业领域,方燕律师代理案件曾被司法部评为【全国百件优秀案例】。

咨询热线:13661982247,当面咨询请提前预约。

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218号嘉里不夜城第一座22楼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(地铁1、3、4号线上海火车站)

短信咨询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电话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