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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迁移问题

作者:资深房产律师方燕
来源:上海动迁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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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迁移问题

  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,因卖方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未迁出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。虽然说,买方可以到派出所申请冻结卖方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(注:冻结户口是指该户只能迁出户口,不能迁入户口),买方分立户口簿后可迁入户口。但毕竟买方要为此办理相关手续,费时费力,而且有他人户口在内会影响到房屋再次交易的价格。因此,卖方户口滞留在交易房屋中,肯定会对买方造成不利影响。


  那么,如何才能减少此类风险呢?有人说,如果卖方不迁出户口,就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迁出。这可不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,申报、迁出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,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。因此,如果买方向法院起诉迁出卖方户口,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。


  目前来说,最行之有效的措施,就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,或者预留部分的购房款作为户口迁出的保证金。这样,一旦卖方没有迁出户口,便构成违约,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按约定处理保证金。
(本文系上海专业房产纠纷律师——方燕律师原创,如需转载或引用,请注明出处及作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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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合伙人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,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,联合时报专栏特邀撰稿律师,上海司法援助志愿团成员,上海法治天地频道《法宝365》特邀嘉宾主持。 方燕律师,17年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,擅长房屋买卖、房屋动拆迁、宅基地动迁、公房动迁、私房动迁、分家析产、离婚房产分割等专业领域,方燕律师代理案件曾被司法部评为【全国百件优秀案例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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