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x24小时电话:136-6198-2247

上海房产专业律师网,方燕律师房产专业团队,18年房产律师经验_13661982247

上海房产专业律师网 > 房屋拆迁 > 虹口区83、84、85、86、94、95、96、97、98、99街坊(昆明路以南项目)房屋征收决定

虹口区83、84、85、86、94、95、96、97、98、99街坊(昆明路以南项目)房屋征收决定

作者:admin
来源:未知
日期:
阅读:

虹口区83、84、85、86、94、95、96、97、98、99街坊(昆明路以南项目)房屋征收决定

 

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《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(昆明路以南项目)房屋征收决定》。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,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。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(拆迁)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。

 

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
房屋征收决定
虹府房征〔20217

 

   因公共利益需要,根据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》(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)规定,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,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。

房屋征收范围:东至大连路,南至平凉路、杨树浦路,西至东大名路、海门路,北至昆明路。(具体地址另行公布)

    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、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,在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》及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》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,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    被征收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

附:《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》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   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202162

 

 

本文摘要:虹口区83街坊,84街坊,85街坊,86街坊,94街坊,95街坊,96街坊,97街坊,98街坊,99街坊,房屋征收决定

 

虹口区83848586949596979899街坊(昆明路以南项目)房屋征收决定》系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。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(拆迁)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。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,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

 

 

 

标签:
相关阅读

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

方燕 副主任、合伙人律师

咨询热线:
13661982247

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合伙人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,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,联合时报专栏特邀撰稿律师,上海司法援助志愿团成员,上海法治天地频道《法宝365》特邀嘉宾主持。 方燕律师,17年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,擅长房屋买卖、房屋动拆迁、宅基地动迁、公房动迁、私房动迁、分家析产、离婚房产分割等专业领域,方燕律师代理案件曾被司法部评为【全国百件优秀案例】。

咨询热线:13661982247,当面咨询请提前预约。

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218号嘉里不夜城第一座22楼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(地铁1、3、4号线上海火车站)

短信咨询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电话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