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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征收时,未成年人能否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?

作者:资深房产律师方燕
来源:上海动迁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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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征收时,未成年人能否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?

   我办理过的公房征收利益内部分割案件中,经常会遇到未成年人作为原告主张分割房屋征收补偿利益。那么,房屋征收时,未成年人能否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?
   根据《上海市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的相关规定,公房征收中,若未成年人的户口因读书或其他原因迁入被征收房屋的,其该未成年人与承租人、同住人不存在监护关系的,应视为属于帮助性质,在这种情况下,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征收补偿利益。若该未成年人确实居住在被征收房屋内,他处也未取得过福利性房屋,该未成年人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分得征收补偿利益,但对其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多分得征收补偿利益。
   简而言之,公有住房征收时,户口在册的未成年人,无论是否享有居住权,都是不能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分得征收补偿利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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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

方燕 副主任、合伙人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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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合伙人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,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,联合时报专栏特邀撰稿律师,上海司法援助志愿团成员,上海法治天地频道《法宝365》特邀嘉宾主持。 方燕律师,17年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,擅长房屋买卖、房屋动拆迁、宅基地动迁、公房动迁、私房动迁、分家析产、离婚房产分割等专业领域,方燕律师代理案件曾被司法部评为【全国百件优秀案例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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