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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动迁新政“一证一套”详解

作者:资深房产律师方燕
来源:上海动迁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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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动迁新政“一证一套”详解

   从2017年起,上海新启动的征收基地,已经开始适用“一证一套”的新政了。所谓“一证一套”,是指被征收户每户原则上只能选购一套安置房。基地提供安置房源时,不再考虑被征收户的家庭结构,只有符合居住困难对象的动迁居民,才享有认购安置房的权利。这与以往的征收政策,有了明显的变化,靠动迁“一套换几套”已成为历史。此项新政的目的,是为了安置房源能得到更合理的使用。


   考虑到动迁居民的家庭情况各有不同,如果一刀切地每户只安置一套房屋,对于居住确实困难的动迁居民来说,显然无法保障他们的居住问题。因此,新政规定了可突破“一证一套”的例外情形。例如:享受托底保障的被征收户,可购买的安置房屋的面积和房型,以托底保障对象每人22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选购。此外,被认定为居住困难的人员,也可按每人22平方米的标准购买安置房屋。


   那如何认定托底保障户和居住困难人员呢?先由被征收户提出书面申请,征收部门经过核查后作出认定。核查结果将在基地公示。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的,公示期满后认定结果即生效。申请的主体,既可以是被征收房屋的承租人(被征收房屋系公房的情况下)、产权人(被征收房屋系私房的情况下),也可以是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使用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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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合伙人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,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,联合时报专栏特邀撰稿律师,上海司法援助志愿团成员,上海法治天地频道《法宝365》特邀嘉宾主持。 方燕律师,17年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,擅长房屋买卖、房屋动拆迁、宅基地动迁、公房动迁、私房动迁、分家析产、离婚房产分割等专业领域,方燕律师代理案件曾被司法部评为【全国百件优秀案例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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