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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、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生效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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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、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生效公告

 

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《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、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生效公告》。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,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。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(拆迁)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。

公告

因公共利益需要,根据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》(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)规定,静安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31日对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、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做出房屋征收决定[沪静府房征(2023) 3号]。房屋征收范围: 267 街坊、270街坊、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等4部分,其中267街坊和270街坊东至东宝兴路、南至青云路、西至止园路、北至中山北路(其中部分),264 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为芷江中路345弄1-10号、347-359号(单号),王家宅路34弄1-2号部分。附生效条件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签约期为1个月(2023年8月19日~2023年9月18日)。二轮征询总证数为522证。截止2023年8月20日,已签订附生效条件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总证数为508证,签约率为97.32%

依据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》(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)第二十一条规定和《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、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》,现宣告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、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于2023年8月20日生效。

特此公告

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

2023 年8月21日

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《静安区青云路宝昌路、264街坊及王家宅路34弄零星旧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生效公告》。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,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。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(拆迁)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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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

方燕 副主任、合伙人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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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燕律师系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合伙人,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,闸北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,联合时报专栏特邀撰稿律师,上海司法援助志愿团成员,上海法治天地频道《法宝365》特邀嘉宾主持。 方燕律师,17年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,擅长房屋买卖、房屋动拆迁、宅基地动迁、公房动迁、私房动迁、分家析产、离婚房产分割等专业领域,方燕律师代理案件曾被司法部评为【全国百件优秀案例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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